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罪名 > 故意伤害罪 > >正文

送货遭拒砸电脑 被判故意伤害罪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30 17:06:26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买手机两个月后想退货,遭到手机店员的拒绝。一气之下,男子带领几个朋友于当晚来到手机店,用锤子砸坏一台电脑后逃走,并用砖头砸伤前来追赶的店员。日前,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个月。

  去年5月,安徽籍来津务工男子赵某在本市东丽区某手机通讯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两个多月之后,赵某以手机损坏为由到手机店要求退货,被工作人员张某等人拒绝。为泄私愤,赵某于当晚19时许伙同几个朋友窜至手机店,赵某用携带的锤子将手机店内的一台电脑显示器砸坏后逃离,手机店的张某随后追赶赵某,途中赵某持砖头扔向张某,将其头部砸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并致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陈遇冬)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