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强奸罪出狱再犯诈骗罪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2-10 09:29:13
赵某因强奸被判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诈骗他人,10月29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1995年12月15日被告人赵某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4年5月21日刑满释放。2009年12月前,被告人赵某曾两次帮助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村民童某联系购买淀粉。2009年12月某日,童某想以原价委托被告人赵某再购买淀粉时,被告人赵某明知淀粉已涨价,以原来价格无法买到的情况下,却仍向童承诺可以购买,并以“先付钱才能开票”为由让童向其提供的帐户内汇款20000元,被告人赵某得款后逃往外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合法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