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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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奸精神病女 构成强奸判三年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2-10 09:29:18

  因诱骗精神病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日前,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文有期徒刑三年。

  李文与被害人王某是同一个村的,李文平时就知道王某有精神病,好哄骗。2010年5月底的一天下午,李文以给王某买好吃的为名,将王某骗至家中,在李文的哄骗下,随后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当王某的丈夫发现自己的妻子不在家中时,就出去寻找。在找到李文家中时,发现大白天他家的门从里面锁着,叫门也没人答应,就使劲跺门。李文在屋内惊慌失措,提着裤子就从屋里跑了出来,而王某正在李文的屋内。王某的丈夫报案后,李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后经司法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卫能力。

  2010年7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将李文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文在明知被害人王某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采取诱骗的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已构成了强奸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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