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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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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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犯了强奸罪 协助他人实施强奸被判刑7年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24 17:47:13

  15岁的少女尹某出主意并积极安排实施麻醉等,使一名比其小两个月的少女被数名男子轮奸。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7年;同时认定彭元哇等4名被告人均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7年不等。

  2002年7月初,初中未毕业就缀学在家的尹某,与怀化市鹤城区无业人员彭元哇(20岁)、向垂坤(19岁)、滕雷(18岁)、井某(16岁)在一起闲聊时,提出组织他人去海南卖淫,彭元哇等人表示赞成。7月5日,尹某一伙在街上偶遇欲外出打工的新晃侗族自治县某村15岁的少女唐某,尹某将唐某拉到一边悄悄问其是否愿意去海南卖淫挣钱,唐某未吭声。

  7月6日下午,尹某与彭元哇等人商定,将唐某麻醉后给其拍摄裸体照并将其强奸,以便对其控制,接着安排滕雷购买麻醉药,向垂坤准备照相机。当晚,尹某一伙将唐某骗至一家招待所,并骗其喝下注入了麻醉药的一瓶饮料。待唐某昏睡后,尹某等人将唐某的衣服脱光,对其拍了裸照。之后,井某和彭元哇先后对唐某实施了奸淫,尹某等人则在旁目睹取乐。在以后的几天里,尹某一伙继续将唐某控制在该招待所内。

  7月10日下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唐某解救出来,并当场将尹某、井某和向垂坤抓获。彭元哇、滕雷亦很快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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